那只特立独行的猪
2019-09-14 11:29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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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二师兄行情看涨,被价格压的快要不知肉味的段子手们,只好无助的使劲调侃。

连高大上的苹果手机,都被拿来和二师兄的价格比较,当年的爱疯叉上市的价格相当于多少斤猪肉,今天,价格更高的爱疯11,又相当于多少斤猪肉。

诗意抵不过烟火,象牙塔的书生们也被猪肉给折腾的急眼了。

其实,喜欢读书当然是好事,但是,读书要动脑子,尽信书不如无书。

各种书自己鬼打架的事太多了,要是不加选择,以为句句真理,会精神分裂的。

儒家五经之一的《礼记》这句话,影响很大,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,讲信修睦。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,使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矜、寡、孤、独、废疾者皆有所养。”

怎么样?这有温度的文字,读着很暖,是吧?

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。你要是真的就信了,你可真是图样图森破。

同样是至圣先师的话,来,读一下:“老而不死是为贼”、 “老而不死,寿则多辱”。怎么样,扎心不?

所以,老子说,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。

“仁者爱人”,亚圣孟轲一辈子到处推销自己的理想国——“王道”,可是,那些大大小小的国君们嘴里讲着主义,心里想着生意。

对亚圣表面尊重,心里暗笑腐儒。

他们其实感兴趣的其实是“霸道”,哪怕“一将成名万骨枯”,哪怕“宰割天下,伏尸百万,流血漂橹”,生命在他们眼里,视若草芥。

还“仁者爱人”?装装门面罢了,戏精更是把“人命关天”挂在嘴边,宣示自己尊重生命无价的理念。

整个古代,所谓长幼有序,阶层对立严重,分野明晰。

嗯,君王爱民如子,你感动的泪眼婆娑,以为你也是君王的宝贝儿子,其实在君父眼里,你只是个草籽,命若草芥而已。

儒家也好、帝王也罢,有些动听的话,真的只是标榜,忽悠人的,呵呵哒即可,认真你就输了。

就是这么拧巴,你要是相信,那你真是傻了。

什么人命关天,其实,这些有权势的人,更喜欢的当然是生杀予夺。

“人命至重,有贵千金”?别被这句鸡汤蒙蔽了。

等级社会,人有贵贱,每个人的“命”价自然有差异。

真相就是,在古代,人的命确实是有行情的,有赤裸裸的明码标价的。

别人的命是真金,你屌丝的命是镔铁镀铜,看着都是黄灿灿的,价值不可以道里计。

权力肆虐、金钱拜物教下,一切都是有价的,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,包括人命。

古代,拿钱买命,有市有价,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一种社会世象。

那人命到底值多少钱呢?

皇帝的命、大官的命、有钱人的命,自然更值钱,普通人的命那就比较贱了。

问题的核心其实还不在于人的贵贱,而在于说,在古代,某种程度上,社会上确实是有“命价”存在的。

这意味着,人命根本不是关天,而是和东西、物品,甚至和禽兽一样,是有价格、有行情,是可以买卖的。

西周中期的曶鼎铭文,记载了奴隶主曶曾向另一个奴隶主买来名字叫陪、恒、耦、仓、眚的个名奴隶, 代价就是一匹马加一束丝,而且双方还订立了契约。

一匹马加一束丝,其实就等于五条命。

实际上,在古代中国,命价不仅仅只是民间默契而已,甚至都是有法律明文规定。

且不说朝廷重犯、山贼流寇,有司明码标价多少多少银子买他们的人头,这种临时悬赏的措施。

常态下,当你犯法时,也可以拿钱跟官府“赎命”。

我们知道,在古代中国,一旦犯法,是可以拿钱财赎罪赎命的,远在尧舜禹的时代可能就有,《尚书》就有有记录。

拿钱财赎罪赎命,比较有名的案例就是司马迁,因为没钱赎命,结果被咔嚓命根。

因为汉律规定,罪与命都可以赎,价格相当于“买爵三十级”,还是相当贵的,一般人家根本消受不起。

司马迁做太史令,一个爬故纸堆的小官。自然没那么多钱,只好忍受屈辱的腐刑。

到了明代,律法上则规定更细致了,赎命的条件,细分到了非常具体的地步,性别、年龄、身份、身体残缺等情况都有考量。

大体而言,依据《大明律.名例》,死刑的赎命价,是铜钱42贯,当时可以折合白银42两,基本上抵得上一个县令一年的薪水。

到了清代,根据雍正时期户部、刑部的奏文,我们可以知道的是,当时的赎命价,价格高低的主要区别在于身份、官职大小。

大清的这套规定很明确,三品以上12000两银、四品5000两、五六品4000、七品以下2500。而一般百姓,则为1200两。

所以呢,从赎命价行情这一面向看,在清初中期,人命的价格其实是最高的。

而到了咸丰以后,国势颓败,国家财政不支,人命价似乎也跟着跌惨了,30洋元就能赔一条百姓的命。

生活在强盛的王朝,命值钱,生活在乱世,插一根草标,几个铜板甚至几个馍馍就是一个人的价格。

所以说,乱世之人不如治世之猪。

关于古代的“命价”,有过这样一段最赤裸的记录,清代咸丰九年某一天,咸丰皇帝在北京玉泉山与时任福建布政使张集馨的一次讨论。

张集馨的身份,相当于现在的一省财、民两政厅一把手。

那次君臣对答,皇帝明确过问,“命价每名若干”?意思就是探听地方命价行情。

他的回答是,“三十洋元”。这个信息,就是表明说,至少在清代中后期的福建,当时的一般百姓,他的命价是有个大体额定的。

换算起来,就是30洋元,兑以彼时的大米价格,就是说,一条普通人命,只值1800斤大米。

1800米大米,相当于现在的2千多元人民币而已。

就是说,一条人命,若换成眼下的猪肉价格,差不多只能抵得上五六十斤左右而已。

贱不贱,惨不惨?

至于说,更为常态的形式,比如“逼良为娼”、比如收让奴婢、比如买卖人口等,更都是有契约的,有流程的,价格更是低到更离谱。

《红楼梦》里面,大观园的丫鬟们,大量的都是贾府买来的,香菱不就是买的吗。

烂命一条,古代的人们,三教九流,都是有分等级的,下等人没有任何权利可言的,其命就更不值钱了。

所以,嘲笑猪的低贱,是没有道理滴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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